山西省河津市中洋能源有限公司以逃避監(jiān)管方式排放污染物主要負責人被依法拘留。
7月10日,“百日清零”專項行動駐運城檢查組對中洋能源有限公司突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存在熄焦廢水、煤氣水封水未經生化處理,直接用于熄焦;煤氣脫硫設備長期不正常運行,導致部分荒煤氣直接排放。以上行為構成以逃避監(jiān)管方式排放污染物。
7月11日,運城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河津分局依法對中洋能源有限公司存在的環(huán)境違法問題勘察取證,并依據《環(huán)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將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移交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目前,該案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責任編輯:史聰
中紙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該文章系轉載,登載該文章目的為更廣泛的傳遞市場信息,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本站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 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站只提供參考并不構成任何投資及應用建議。本站網站上部分文章為轉載,并不用于任何商業(yè)目的,我們已經盡可能的對作者和來源進行了通告,如有漏登相關信息或不妥之處,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我們將根據著作權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刪除有關內容。本站擁有對此聲明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