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向社會公開國家海洋督察整改方案

發(fā)布日期:2019-02-06   來源:南方日報

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經國務院授權,國家海洋督察組第五組對廣東省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和例行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7月2日正式反饋了督察意見。省政府于2018年9月5日報送《廣東省貫徹落實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下稱《整改方案》)。2018年12月6日,自然資源部復函同意廣東省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提出三項整改目標。一是新發(fā)展理念進一步落實到位。落實新發(fā)展理念,堅持保護優(yōu)先、適度開發(fā)、陸海統(tǒng)籌、節(jié)約利用的原則,節(jié)約資源和保護環(huán)境的空間格局、產業(yè)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二是科學管海用海的長效機制更加完善。全面貫徹國家《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等文件及海域、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有關規(guī)定,法治海洋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三是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取得實效。嚴格按照本方案確定的責任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推進分類整改。

《整改方案》明確六項整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推動提升我省海洋綜合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建設海洋強省。二是加強組織領導。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協(xié)調全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日常工作由省自然資源廳承擔。沿海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的協(xié)調領導機制,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三是狠抓整改落實。沿海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有關部門要制定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具體整改方案,細化整改任務,建立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逐項抓好整改任務落實,及時公開重點問題整改和典型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四是加大財政投入。加快推進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海域海島整治修復項目,確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項目建設。省財政從2019年開始,每年安排5億用于重點海灣的海岸帶生態(tài)修復和近岸海域污染監(jiān)測與防治。各市財政要將重點海灣的海岸帶生態(tài)修復和近岸海域污染監(jiān)測與防治資金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五是強化督促檢查。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全面按時整改到位。六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各類媒體大力宣傳海洋督察整改、海洋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海洋綜合管理等成果,引導社會各界關心支持海洋工作,進一步營造做好海洋工作的良好氛圍。

責任編輯:曹宇

稿件反饋 

中紙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該文章系轉載,登載該文章目的為更廣泛的傳遞市場信息,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本站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 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站只提供參考并不構成任何投資及應用建議。本站網站上部分文章為轉載,并不用于任何商業(yè)目的,我們已經盡可能的對作者和來源進行了通告,如有漏登相關信息或不妥之處,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我們將根據著作權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刪除有關內容。本站擁有對此聲明的最終解釋權。

 


 
網友評論
 
 
最新紙業(yè)資訊
訪談
紙業(yè)資訊排行
最新求購
南京中紙網資訊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2-2020 蘇ICP備10216876號-2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20501 
蘇公網安備 32010202010716號
視頻號
抖音